东北大学“三违”行为曝光台(第三期通报)

发布者:蒋楠发布时间:2020-09-28浏览次数:237

东北大学“三违”行为曝光台

(第三期通报)

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,进一步加强治理习惯性违章行为力度,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《关于设立“三违”行为曝光台的通知》,现将近期学校于早晨7点抽查相关部门教师办公室、研究生学习室、实验室“人走断电”情况过程中发现的典型“三违”行为定期进行反面曝光。

  1.  “三违”行为

(一)教师办公室人走不断电。


  1. 研究生学习室(自习室、工作室)人走不断电。

  1. 学校相关规定

《关于开展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东大安全字〔20174号)中规定:“人走断电”标准为:人离开时,插排应从固定插座上拔下来,所有电器处于无电状态,或做到最后离开者关闭房间总开关。

《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东大安全字〔20205号)规定:“各部门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的同时,还须严格用电管理,将“人走断电”作为一种强制规定来执行。须结合实际分类建立相应的“人走断电”的规范和要求,明确责任人,规范操作流程,将“人走断电”逐渐变成师生安全用电的行为习惯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设立“三违”行为曝光台是学校“除隐患、治违章、遏事故”的重要举措之一,如督查过程中再次发现“人走不断电”的“三违”行为,曝光台将详细曝光时间、地点、违章人员所在部门、姓名、违反条款等。

请各部门进一步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,’三违’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”安全理念,完善本部门的《“三违”行为管理制度》,加强“三违”行为警示教育和治理力度,杜绝师生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,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。


安委会办公室

2020927